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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村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 案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各村党支部(党委)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农村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及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霍发〔2010〕8号)和霍山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创办字〔20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村级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处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村级党组织是带领和引导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核心力量,村级党员队伍直接关系到党的农村全部工作。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担负着推动新农村建设、带领农民致富、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等重要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本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内在活力,是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深刻认识在村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为扩权强镇创先进,为跨越发展当先锋”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重点要放在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联系服务农民群众、推动基层党内民主、激发创造活力,形成奋勇争先局面五个方面取得实效。
二、村级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村要根据本村形势任务和村级党组织、党员的特点,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落实“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任务,以“谱写科学发展新篇章,建设美好和谐新家园”为主题,以创先争优活动日为抓手,充分运用 “5+3”霍山党建运行模式,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来搭建活动载体,切实把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民心工程”,使活动更加贴近农村基层、更加贴近农民群众、更加贴近工作实际。
把大力弘扬沈浩精神贯穿于村级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中,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学英模、见行动,在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创造美好新生活中争当优秀,在履职尽责、服务农村群众中争当模范。根据村级党员的不同情况,精心选择弘扬沈浩精神的项目载体。比如,在致富能力强的党员中开展“三个培养”,争当“双带”先锋;在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争当履责模范;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双向带动”,争当带动标兵;在干部党员中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争当代理表率;在大学生“村官”中开展创业在乡村,争当创业能手,等等。要引导每名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选择创争项目,作出明确承诺,落实创争任务。
三、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村级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动员部署(2010年5月)、全面推进(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和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四个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调查研究、公开承诺、学习推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村入户,听取意见。各村党支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进组入户,通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能人大户、流动党员、困难群众、离任村干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为确定活动的实践主题和创争目标,明确工作任务、订好方法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打好基础。
(二)双向承诺,认真践诺。各村要认真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计划,村党支部(党委)的创争计划要经过党员议事会充分讨论。党组织要对每个党员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引导他们认领争当优秀党员的项目,制定创争计划。承诺项目既要符合群众希望又要努力能够实现。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党组织向群众承诺创建目标,党员向党组织承诺争当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大会可吸收村民代表参加,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要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党组织和党员要努力践诺,取信于民,因客观原因不能践诺的事项,要说清原因,取得群众谅解。
(三)扩大参与,全面覆盖。各村要重视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与流入地的党组织的联系和协调,把流动党员动员和组织起来,提高参与率,扩大覆盖面。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在春耕、秋收或春节返乡期间,各村要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提出明确要求,适时组织他们参与本地创先争优活动。
(四)领导点评,群众评议。镇创先争优指导检查组要适时对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镇将对各村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
(五)评比表彰,激励先进。镇将对各村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比表彰,并推荐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县及县以上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评比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充分利用开展“七一 ”表彰等活动 ,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各村要按照县委、镇党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村级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级创先争优活动,村党支部(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党委)在抓好自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村党员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二)强化指导督查。为帮助各村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镇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建立了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负责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指导检查组和联系人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根据村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各级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的作用,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工作。
(三)发挥比较优势。落儿岭村党委要充分发挥选聘生、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做到步子快一点、标准高一点、成效好一点,为其他村树立创先争优活动标杆,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全镇乃至全县的亮点,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切实发挥好农村基层党校和现代远程教育的教育培训功能,充分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支部(党委)书记讲党课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把村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振奋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防止和克服厌倦、松懈情绪。要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发现和推广一批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活动效果。要充分利用报纸、简报、电视、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发现典型,优化发展,确保活动见成果。
关于在乡镇(街道办)党委、村级党组织、
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0年6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现就在乡镇(街道办)党委、村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模范”共产党员为目标,以“三提升”活动为载体,紧密联系我县“三农”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与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构建以乡镇党委为主干、以村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为基本力量的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大网络”体系。
二、具体做法
乡镇(街道办)党委、村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节点展开,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广泛动员,安排部署。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活动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三是组织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开展,扎实推进。创新活动载体,多形式开展活动。
1、深入实施“双育”工程。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党员“双育”工程。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党员干部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开展争做“群众致富带头人、服务群众贴心人、政策法规明白人、清正廉洁放心人”教育活动。加强普通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带头致富能力。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做好农村工作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乡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村,为村党组织和党员上好党课,通过组织党员讲传统、举办党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弘扬优良传统。
2、普遍推行“明岗定责”。分类明确岗位职责,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乡镇干部层面,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优。在村干部层面,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一定三有”政策,全面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规范村干部岗位职责、任务目标、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引导村党员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创佳绩、求突破。在有能力的普通党员层面,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任职”活动,根据农村实际,分别设置农村政策宣传、科技示范推广、农业信息服务、公共事务管理、党务村务监督、民事纠纷调解等岗位,组织广大农村无职党员主动认岗,依岗尽职,激励农村党员在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个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农村党组织服务网络体系。
3、积极推进组织创新。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大在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推进基层党组织村居联建、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整合组织资源、放大组织优势,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全面实行“亮牌示范”。围绕“亮身份、明职责、树形象”引导党员把身份亮出来,使党员的先进性看得见、摸得着、树立党员形象。乡镇机关设置党员桌牌,农村可悬挂党员家庭户、党员经营户标牌,以亮牌示范督促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尽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借全面禁牧、实施舍饲养殖、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的有利时机,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舍饲养殖,建立党员舍饲养殖示范点。
5、开展“党员领富兴村”活动。引导、鼓励党员发挥个人优势和特长,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合理设置农村致富先锋岗、党员先锋岗,促进“党员领富兴村”活动开展。
6、完善推广“代办员”制度。各乡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各村推选“党员代办员”。便民服务中心要集中安排民政、计生、财政等各类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7、认真组织公开承诺。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围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努力使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着力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解决一些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活动带来的实惠。
8、层层培树示范标兵。认真对照“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模范”共产党员标准,分层分类选树一批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致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优秀大学生“村官”等方面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使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对标定位,晋档升级。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和活动开展水平。
1、瞄准一流对标定位。分类瞄准全市、全省、全国一流工作水平,明确争创目标。要将基层组织建设对标定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从统筹城乡发展、培强主导产业、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等各个方面,主动对标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一流工作标准,认真查找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发展定位,制定赶超措施。村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构建农村党组织服务体系对标定位。对标全国一流如:发展蔬菜产业要与山东寿光比,发展奶牛养殖要与蒙牛、伊利比;对标全省一流如:新农村建设要与滦平县范振喜比;对标全市一流如:乡镇党委书记要与王儒渊比、村干部要与郭建仁比、普通党员要与王爱军比,发展农业要与赵治海比。通过层层对标、人人对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形成事争一流、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年内,将对全县所有村支部进行排队,优秀村支部给予表彰,排位倒数村支部进行点名批评。
2、全面开展晋档升级。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晋档升级。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实绩突出、比较突出、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进行认定,然后分类制定创先争优措施,实绩突出的继续巩固提升,比较突出和一般的跟进赶超,较差的实施集中整建,实现“优者更优、中间争优、后进转化”,乡镇党委要建立整建台帐,落实整建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对整建工作进行督导指导、跟踪问效,确保整建任务落到实处。
( 四)系统总结,完善制度。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将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措施
1、抓书记明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创先争优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亲自出面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自抓好工作任务的督导落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2、抓两头带中间。认真落实“一抓双管”制度,完善落实乡镇领导干部包片联村、一般干部包村蹲点和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活动的指导。加大后进党组织集中整治力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定奖罚“四定”目标管理,推动后进党组织如期实现转化。
3、抓制度促落实。乡镇党委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台帐,对村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实行定期调度。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掌握活动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推进措施。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责令限期整改。
4、抓考核明奖惩。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自查自评、组织考核、群众评议三项考核评价制度,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列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及两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起创先争优的动力机制。


如何推进“两学一做”的方针?
推动深度贫困县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学习教育中,各省区市普遍推动深度贫困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走在前列、当好表率。深度贫困县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河北、湖南、广西等省区在“七一”期间组织县委书记到脱贫攻坚联系点讲党课,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宁夏彭阳县、湖南平江县、安徽太湖县等党委中心组每季度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都把脱贫攻坚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凝聚思想共识。
普遍开展“主题党日”,抓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内蒙古、河北、河南、湖北、云南、陕西等省区印发专门文件,规范村党支部“三会一课”,使基层党组织生活进一步严肃起来、认真起来。湖北咸宁市每月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要求每个党支部把落实基本制度作为“规定动作”,组织党员学起来、做起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广西贵港市、云南普洱市等地还把主题党日与脱贫攻坚、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脱贫攻坚“双促进”。河北邢台县前南峪村从1964年起开展党日活动就从未间断过,通过支部凝聚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克难攻坚,昔日的穷山沟变成全国闻名的富裕村。各地通过扎实有效的基层党组织生活,把党员集合起来、凝聚起来,为党组织带领脱贫攻坚、党员带头脱贫致富作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对脱贫攻坚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推动扎实干 组织党员带头带领脱贫致富学习教育成效怎么样,最重要的是看人的变化,是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各地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把学习教育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贫困村党组织把党员组织起来,带头脱贫致富、带领脱贫致富,争做“两学一做”和脱贫攻坚路上的旗帜和标杆。
推动党员带头脱贫致富。许多地方采取务实措施,支持有帮带能力的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广西河池市在县一级设立党员创业基金、在乡镇开办农村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在村支持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云南昭通市实施“乌蒙扶贫先锋行动”,向农村党员发放专项创业致富贷款6亿多元,扶持8500多名党员创业,带动1.97万名贫困群众脱贫。贵州台江县创新探索“十户一体”脱贫模式,建立扶贫示范点、示范户,实现抱团脱贫致富。湖北英山县石头咀镇通过上级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党员“双带示范基地”,培植党员“双带示范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陕西安康市把2600多名农村优秀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1900多名群众中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壮大脱贫致富骨干力量。
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什么
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什么
导语:创业扶持是我国一项政策,那么具体包括哪些?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什么
一、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四、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需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
五、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
1、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2、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 “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3、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 “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 “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4、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5、申请人是否必须进行创业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报送的申请审批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已经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是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将出具结业鉴定意见。
7、创业审核的流程及时限
创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向拟创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财政、税务、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贷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
8、通过审核后,微型企业注册登记的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名称开设帐户,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帐户。
(二)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财政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帐户。
(三)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9、对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二)税收扶持政策。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等额为限。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三)融资担保扶持政策。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执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行政规费减免政策。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云南大学生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2014年起,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和毕业后一年内自主创业的,如果其经营实体没有享受各类创业园区孵化政策,可以申请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高校毕业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注册将获得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备案后可试营业1年,部分非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场所经营场所限制也进一步放宽。高校 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还能够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制额标准依次扣减部分税费、降低计税标准和税率等税费优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免费办理有关证照;创业人员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创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下面我重点和大家交流3个方面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青年创业示范园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州均要建设青年创业示范园,并为五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服务。以五华区为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昆明北理工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建了五华区—北理工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并以此向云南省人社厅申请创建为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该园位于昆明市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致力于长期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场地和系统的创业孵化服务。
1、入园条件:近五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团队,大学生的企业股份最低达30%。
2、入园程序:按照提出申请、受理、评审、签署意见、签署入园协议、办理入驻手续等程序进行。
3、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创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创业计划书,入园申请表,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如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4、管理部门:五华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协调办公室(隶属于五华区就业局),负责受理申请。
5、入园方式:专家评审。
创业服务和优惠政策
(1)免费入驻。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网络平台,水电费全免。
(2)中介服务。提供工商代办、财务代理、年度审计、法律咨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认证服务、资信评估等服务。
(3)项目及知识产权申报服务。提供入驻孵化器、申报创业成果、知识产权咨询和知识产权规划申报等一条龙的服务;为具备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技术转移、项目合作,组织企业参加成果展示和洽谈会。
(4)投融资服务。通过“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股权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大学生创业。
(5)创业导师服务。形成创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创业导师的三级辅导结构体系,从创业规划、企业管理、产品推广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对一”的指导。
二、无偿资助:
指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金资助。无偿资助资金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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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有那些?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的通知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此举旨在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通知指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规定,个体经营从业者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通知提出,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以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支持就业工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报财政部、发改委备案。
个体经营获得行政收费优惠 三年内七项免费
早报记者 黄淑慧
记者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以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七项免费项目
通知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七项:一,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二,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三,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四,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7月8日起实施
该通知的正式发布日期为7月8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以保证其正常履行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支持就业工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通知称,工商、税务、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有关部门也应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认真落实上述收费优惠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人员享受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自主创业收费优惠政策。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东方早报)
财政部发改委对个体经营者实行收费优惠政策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记者28日从财政部获悉,为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财政部、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支持就业工作免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使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充分了解和享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通知还规定,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新华网)
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有哪些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九)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十)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特别是对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省级为基础、全国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二十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五)保障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政府间促进就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建设,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强化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的发言材料
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的发言材料1
去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育人水平,立足服务社会,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学院建设科学发展。立足创新,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创新教育模式,做到“五个统一”。在学生中开展党的教育启蒙工程,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统一要求、统会、职教园区理事会、东西合作、国际合作4种办学体制以及校乡联合、校企联合、校县联合、校校联合4种全新办学模式,创造了一批全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功范例,毕业生就业率连续7年保持在95%以上,位居全区同类院校之首。学院进入全国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三是贴心服务学生。每名教职工联系一个班级、一间宿舍、一名品学兼优学生、一名待进步学生。联系人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掌握思想动态,开展交流谈心,解决实际问题。教职工定期入住学生宿舍,与学生同吃同住,及时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加强教育引导。成立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和20个党员接待室,开展结对帮扶、社会实践、爱心捐助、义务献血等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真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联系服务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使每名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引路人和工作学业上的`领跑者。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三农”再做新贡献。
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的发言材料2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油田公司油田作业区党委以“争创四强、争做四优”为实践载体,强化保障抓基础、强基固本促发展,推动油田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增添创先争优动力。
一是创新活动载体。全面开展“五个一流工程、打造一流和谐企业”主题实践活动。各支部紧扣油田生产热点难点问题,把抓创先争优与抓增产增效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重上百万吨”、“建设幸福站库”等活动,树典型,立标杆,有效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二是实行“先锋承诺制”。 按照“pdca”循环控制法,即计划、执行、检查、行动的管理方法,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程控制。各支部普遍实行立足岗位“提”承诺、注重质量“审”承诺、郑重签约“定”承诺、创新方式“亮”承诺、严格推进“践”承诺、群众参与“评”承诺的“六步”承诺法。党委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各支部检查指导,定期了解党员履诺情况,确保诺必践、践必果。三是实施“领航工程”。引导和激励党支部和党员充分发挥作用,做高举旗帜、坚定理念信念,服务大局、推进科学发展,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成为企业各项工作的领航者。各支部广泛开展“党旗飘扬”、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科技攻关有党员,实现了班子领先、支部争先、党员保先,职工对班子信任度达到98.8%。
二、党群联动,形成创先争优合力。
一是强化党组织建设,夯实“主阵地”。建立健全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专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和党建“三联”示范点创建工作,实行基层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双责共担,基层党支部书记全部先培训、再上岗。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当优秀。二是依靠职工,打造“主力军”。坚持以党组织和工会主题活动相互融合推动创先争优。突出抓好民主管理,坚持党务、厂务公开,员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倒班员工组成互助小组,帮助在岗员工解决家庭困难和后顾之忧。广泛开展“突出贡献者”、“十佳员工”选树和“挖潜增效”劳动竞赛活动,增效1963万元。三是引导青年,培育“生力军”。立足青年成长成才,推行党团组织“1+1”结对共建、党团员“1+1”结对共创。大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全面开展“青工大拜师”活动。持续推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联动工程。加强青工典型选树和培养,激励青年创新创业,争当先进,80余名青工成为独挡一面的专业技术骨干。四是带动女工,撑起“半边天”。党组织和妇女组织联动,以建设“温暖之家”为创争目标,大力实施“女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提高女工综合素质。广泛开展“送知识、送健康”、“巾帼建功”、“姐妹拜师”等活动,引导女工立足本职创先争优。
三、促进发展,彰显创先争优活力。
一是创先争优推动科研攻关。建立“党员攻关课题组”,制定《新增探明储量奖励办法》,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技能人才”选树活动,激励科研人员和广大员工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先后取得国家专利10项,省部级科技成果8项。二是创先争优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应用自动化技术管理油田,改变常规巡井方式,实现一人多岗、一人多技、一专多能,大幅减少用工总量。全面推进“大预算”管理,使操作成本始终控制在每桶3美元左右,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进入中国陆上石油前列。建立健全安全环保长效机制,实现了连续九年“零事故”。 三是创先争优推进企业发展。在滚动勘探、油藏研究、精细注水等重大项目上,党员干部总是身在一线、冲锋在前,成功解决了油田低幅、薄层、边底水油藏开发的世界级难题和石南21井区低渗透、高饱和油藏开发等复杂问题,作业区连续六年稳产在200万吨以上,创造了油田建设速度第一、产量增长最快、技术水平一流、经济效益最佳的优良业绩,累计产油气1707.4万吨,创产值438.1亿元。作业区连续六年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先后取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开发建设奖状、中国石油高效开发油田等10余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热爱、奉献、崇尚科学、追求卓越”的精神已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转化为党员职工的自觉行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日常化、长效化,为早日实现“一流业绩、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团队、一流文化”的企业发展目标提供不竭动力。
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的发言材料3
我们乡是县最大的农业乡,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以此为重大动力,推进奋发自强、创业振兴、富民强乡。
二、“三创三争”激活力。一是创建创业型党组织,争当创业带富型党员。立足乡情,着眼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打造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和外向型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制定创先争优创业计划。选树89户党员“创业示范户”,履行结对一个养殖大户和一个一般户,帮扶一个贫困户的职责。二是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为民服务型党员。乡建农村社区,村设综合服务站。整合机关、站所干部资源,统一调配充实到农村社区和村级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528项。组建党员义工服务队,党员认领科技帮扶、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社会治安等岗位530个,实行“党员义工积分卡”管理,党员“认岗践诺”,兑现承诺事项677件。三是创建创新型党组织,争当桥梁纽带型党员。实施村级事务“一会两票”决策,“一会”是村两委组织召开村干励约束。实施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整治提升”活动,集中优势打造先进,挂牌跟踪整治后进,建成规范化党支部9个。依托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发展集体经济,去年全乡村集体经济增收80万元,提高了村级组织办事和服务能力。
通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乡上下形成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的良好氛围。今后,我们将通过不断努力,创造新农村建设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农牧民群众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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